稅務局2012072717:49 24號收到稅務局來函, 戶口內還有2戶"不明人士" (應該是前屋主寄居的朋友吧??!) 媽咪到稅務局(台南市忠義路)填寫了確認書(??), 表示完全不認識此2戶人家, 手續完成後,我們辦的"自用住宅優惠稅率"才能被核准. 為了"安全起見",媽咪又跑了一趟安平戶政事務所, 強制把這2戶人家遷出. 相關文章 我要留言